工程造价鉴定费太高了怎么办?别担心!一场调解,让“两难”变“双赢”。
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负责人李旋在办理委托鉴定过程中,成功辅助法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节省了10余万元鉴定费,极大地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也促使积怨多年的原、被告化解矛盾、握手言和,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2017年,李某与某商贸公司签订了《围墙土方等承包协议书》,为该公司投资的项目建设工程,约定工程完工后,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因扩大征地范围的缘故,增加了围墙建设等相关工程的工作量。双方因工作量增加发生过争议,但李某一方最终完成了相关工程建设。
2019年4月,工程完工后,李某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工程总价款应为650万余元,便将结算单提交给该公司,催促其办理结算手续。但该公司一再拖延,截至2023年1月,仅支付了270万余元,剩余370万余元一直拖延不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因案件标的数额较高,且矛盾争议较大,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程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工程价款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若需要认定实际施工后增加变更的工作量,则需对工程进行专业工程造价鉴定。
案件移送到司法技术室后,由于案涉工程已竣工近4年之久,且建设过程中增减项繁多,鉴定量庞大,专业机构估算的鉴定费用预计高达十二万元,鉴定时间也需要三个月以上。在案件判决之前,鉴定费用需要原告预先支付,这笔高昂的费用对本就经营不善的李某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案件也就此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启动鉴定程序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罗山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室负责人李旋认为和解对于双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他便决定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期间,他不仅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查,还和承办法官一同组织多次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明鉴定过程的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合理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
经过引导,原、被告最终就此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260万余元,并制定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至此,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帮助当事人节省了高昂的鉴定费,节约了长达数月的诉讼时间,极大地减轻了双方的经营压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罗山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把握能动司法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辖区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郝昱玮 彭莹莹 左强)
标签: